据上海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报道
今年6月5日晚上7点多
家住上海宝山的熊某和朋友开车回家
到小区后
发现自己平时停车的车位被占了
顿时心生不满
熊某手持酒精棉花瓶,
将其点燃后丢入路虎车底。
可以说是惨不忍睹⬇️
其中熊某33岁,还拥有硕士学历
是上海某中学的音乐老师,
他的朋友范某31岁,
是某小学教师。
但其后又翻供,
否认自己的犯罪事实!
你可以翻脸不认账,
但警察蜀黍也有办法让你无法争辩,
那就是查监控。
根据视频监控中记录,
熊某钻路虎车旁后很快退出,
这时他俩脸已被火光照亮。
两人看到火势大了惊慌逃走时
轿车已冒出滚滚浓烟。
铁证如山,不容他再抵赖,
且经鉴定:
事发时熊某无精神障碍!
近日,
上海宝山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表示:
按刑法规定,
其行为已经构成放火罪,
同时对这辆车造成了较大损失!